阿涂開壇 「說法」

法律與生活息息相關,當遇到法律疑難時, 假如對法律問題發生誤解,便會造成自身權
益受損。
講座以模擬個案現場演繹,互動形式進行, 聽講人士可即場就個案發問。
可否要求官輕判不留案底呢?
如果入罪,必會留有案底的。表面而言,被判處監不超過3個月或罰款不超過$10000,三年後就可以從新做人,當作沒有犯過罪。
根據《罪犯自新條例》凡個別人士,不論在本條例生效之前或之後在香港被定罪,但並未因此被判處監禁超過3個月或罰款超過$10000;(由1993年第24號第22條修訂)在此以前不曾在香港定罪;及經過3年時間並未在香港再被定罪,在任何程序中不得接納傾向顯示他在香港曾被如此定罪的證據。
可是,如果日後該人申請「良民證」時,他的犯罪記錄仍是會顯示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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