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五月 22, 2007

擺 link 上網會犯法嗎?

有好多網民都問:唔係啩!擺條 link 上網都有罪?以後點樣 share 資訊至安全呀!

早前,因有網民在討論區發佈「色情資訊」的連結被判罰。這樣的判決會否影響網上言論自由及資訊交流?
涂謹申估計可能該名市民上庭前無諮詢法律意見,上庭又選擇認罪,如果唔係喱單案有得打嘅!
阿涂有一篇交章刊登在蘋果論壇版,就有關問題提出一些法律觀點。歡迎提出討論。
發佈我哋嘅網站連結?當然無問題啦!
派發單張的人會觸犯法例嗎﹖ 立法會議員 涂謹申

最近,有市民因於網上討論區內發放色情資訊的超連結而被罰款。因篇幅所限,筆者暫且不討論其中的道德問題。然而,這宗案件引伸出一系列的法律及言論自由問題,更值得我們反思。

由於案件中當事人認罪。因此,我們沒有法院判詞作參考討論;同時,亦由於筆者手上沒有案件的詳細資料,所以只從大原則討論有關問題。

兩個層次的法律觀點

究竟,在網上討論區中發佈「色情資訊」的連結會觸犯法例嗎﹖我們可從兩個層次討論。
先從較深入的層次討論。用一個例子。假若我們為書店派發單張,而該書店被裁定販賣違法物品,那麼派發單張的人會觸犯法例嗎﹖答案是,未必。因為派發單張的人可能與書店的運作無關,因此,單從派發的行為而言,並不需要承擔經營書店者因販賣違法物品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當然,單張是否屬違法取決於單張的內容,如派發時已知悉有關內容則作別論。

故此,建基於上述法律觀點,除非另有法例列明(例如「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否則發佈色情物品連結的網民就等同「派發單張」,因此發佈連結者,一般而言不需要為被連結的網頁內容負上責任。

以上例子涉及發行人或內容提供者(content provider)的概念。值得留意的是,假若發佈連結者,於討論區或其他地方直接張貼「不雅」相片,發佈者則可能變相成為內容提供者,因此可能有機會負上刑責。不過,由於篇幅所限與及其中涉及較深入的法律觀點,故筆者就此打住。

跟著由較淺的角度討論。我們首先需要弄清「違法」的定義。根據香港法例,只有被裁定為「三級」(即「淫褻」)的物品會被禁止發售;能在市面上購買的色情雜誌只屬於「二級」(即「不雅」),並且只要在書上加上警告字句便可出售。網頁內容理應同樣受此例所限。因此,就算被連結的網頁可能屬於「二級」,不過只要該網頁於適當位置列出符合法例所要求的警告字句,該網頁就沒有違法。同樣地,提供連結者亦不會違法。

在此,必需要提醒讀者,以上不同的法律觀點或多或少有爭議的地方,法庭亦可能會有不同判斷 。不過,較小爭議的是,假若連結的資訊只是「二級」,而該網頁亦已按法例要求列明警告字句,則連結該網頁應該不會構成刑責。不過,假若連結的資訊列為三級,則較有爭議。

案件對言論自由的影響

走筆至此,筆者希望簡單分析該發佈連結案件與言論自由的關係。

筆者相信,多數人都會同意此案件最直接的影響是言論自由及知識交流。例如,當我們連結歷史圖片或其他資訊時(例如電影「黑太陽731」),其中可能涉及暴力、性罪行等等「二級」甚至「三級」的資訊。最後,為了避免誤墮法網,網民只能被迫減少連結有可能涉及觸犯法例的網頁。

當然,有網民認為,為保障自己,可選擇將網站交予「淫褻物品審裁處」評定後才再連結。不過,筆者質疑為何市民在網上交流資訊時需證明有關資料沒有違法,而在現實世界中卻沒有此需要﹖故一般情況下,筆者不同意發佈連始網頁需負刑責。歸根究底,我們是否希望「淫褻物品審裁處」變相成為審查網上言論的機關﹖
最後,純粹以個人道德標準而言,筆者並不認同網民肆意發放色情資訊。同時間,正如之前所講,不同法律觀點可能會有爭議。不過,在沒有案例或其他清晰指引下,這些模糊的法律責任只會對連結發佈者不公平,威脅網上言論自由,製造無形的心理壓力。更重要的是,我們要明白言論自由的可貴,社會應該要有更深刻的討論,司法機構亦應有清晰的指引,讓網民安心交流資訊。

星期一, 五月 21, 2007

「淫審處」

近日有市民來電關心「淫審處」審訊程序問題,表示由於審裁過程唔公開,一旦被評級亦唔需要列明裁決理據,市民無法得悉個別裁決理由。佢認為應該好似明報今日(5月21日)個報導咁講,應在裁決紀錄上列明理據,方便日後公眾查閱及檢討。

想知道你哋對「淫審處」有乜嘢睇法? 歡迎留言

可愛的鸚鵡



在說話的鸚鵡名叫飛仔,是非洲灰鸚鵡,今年4歲。是辦事處一個同事飼養的,牠會叫媽媽,又會唱「落花滿天敝月光」,好攪笑。
另一隻綠色的是阿瑪遜藍頭品種,同樣是4歲,名叫寶寶。佢都識講好多嘢,不過飛仔講嘅時間佢就唔肯講嘅。

民主之「鸚」



飛仔又有嘢講喇!
今次佢好認真咁講:平反八九民運 建設民主中國

星期五, 五月 18, 2007

六月四日

八九年六月四日,在香港,我想不到有人可以說中共軍隊不是屠殺手無寸鐵的學生及百姓。

時光荏苒,不少人選擇不再提起,不少人選擇淡忘... ...

但馬力卻選擇詭辯!

我們有的是良知!

請不要埋沒良知。


張文光﹕六四屠城不是《紅樓夢》

馬力的六四狂言,不是茶餘飯後的輕佻,而是真情流露的心底話,他質疑北京屠城,廣場開槍,坦克輾過學生,惹來全城口誅筆伐。

馬力是知識分子,手不釋卷,可曾讀過丁子霖《尋訪六四受難者》?她蒐集了186名死難者,成為歷史最黑暗的見證。丁子霖名單字字血淚,傷心處連空氣也在哭泣,是中國人必讀之書。

名單有6人,死在坦克的履帶下:

●王培文,大學生,六四凌晨,走在廣場撤出隊伍前排,在六部口被坦克軋死,屍體軋碎。

●董曉軍,大學生,六四凌晨,走在廣場撤出隊伍後排,在六部口被坦克壓死,屍體輾碎。

●林仁富,博士生,六四凌晨,與同學王寬寶撤出廣場,在六部口被坦克輾死。

●田道民,大學生,六四清晨,寫完畢業論文去六部口,被坦克壓去左半邊臉和眼而死。

●許建平,大學生,臉部被擊中,再被坦克壓死。

●還有第6名死者:沒有名字、沒有年歲、沒有身分,但有眾多目擊者,他死在301醫院附近,先被軍車撞倒,再被裝甲車輾成肉泥。肉泥仍穿花襯衫,只剩下一隻未被輾過的手,殘留地面。屍體留到6月5日,才有人用鐵鍬鏟入膠袋運走。

沒有人知道還有多少人,在六四晚上被坦克輾死,但在丁子霖名單的6名死者,足以讓國人傷心欲絕,不願追懷。當中的無名死者被輾成肉泥,只有一件花襯衫和一隻殘存的手,證明他不是馬力用來做實驗的一頭豬,而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中國人。讀這樣慘絕人寰的故事,想死者的生命化為肉泥,沒有人可以輕佻,沒有人笑得出來,沒有人有權讓他的屍體再受凌辱。

丁子霖名單裏,也有兩名學生死在廣場:

●李浩成,大學生,在廣場的東南角拍照,被戒嚴部隊連射兩槍,死在廣場。

●程仁興,研究生,在廣場國旗下腹部中彈,流血過多,死在廣場。

六四時負責《人民日報》的副總編輯陸超祺,離職後發表《六四內部日記》,記述了六四記者隊的經歷和證據,他說:一位攝影記者給送來一張照片,是他剛剛放大洗印出來的,在六部口西長安街上,坦克從人群中衝過去,許多群眾,大都是學生倒在血泊中,慘不忍睹!這些學生就是剛從天安門廣場有組織地撤出來的。

將丁子霖名單的坦克死者,與《人民日報》的現場照片相互印證,讓我們能重塑廣場撤退和坦克壓人的經過:廣場確有冷槍,個別學生中彈犧牲。學生撤離廣場後,在六部口遇到軍隊,有學生慘死在坦克和亂槍之下。

馬力是紅學專家,但六四屠城不是《紅樓夢》的太幻虛境,不是「假作真時真亦假」的假語村言,而是中國青年的血淚與犧牲,是痛史而不是小說,死者不能褻瀆,歷史不容歪曲。

星期五, 五月 11, 2007

皇后碼頭

剛過去的星期三可以就是皇后日,早上有立法會工務小組的會議,討論申請拆卸皇后碼頭的撥款,下午有古物諮詢委員會的評級會議,得到十二位委員的投票支持評為一級歷史建築後,黃昏就見孫公走出來說一定要拆的強硬言論。

精彩!

其實政府絕對可以行「行政霸道」,康文署助理署長吳志華吳博士在早上的會議已經清楚說明了這點:
「古物諮詢委員會評定為一級建築就唔一定會被推薦俾行政長官列為法定古蹟嘅!呢個係兩個完全唔同既機制黎既。評級機制無論係一級二級三級都好啦,係一個古物諮詢委員會內部(提高聲調)既參考機制,無一個法定效力 ... ... 一級歷史文物建築... 需要一切努力予以保存,呢個係委員會既定義,但定義唔代表一定要規定唔可以拆或要原址保存 ... ...」

博士署長非常簡單的直接指出政府要拆便可拆的理據。簡單來說就是可以不理社會聲音做政府想做的是,可能只是時辰未到而矣!

精彩絕倫!

雖然下午的古物委最終有12票支持而令皇后碼頭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但在政府眼內,普天之下莫非吾土,君要臣死,臣不可不死;在古物委中有愛國背景的委員的眼中,(維多利亞)皇后碼頭更可能等同殖民地餘孽,更加可能是萬惡不赦,死不足惜!殺之而後快也!

奉勸那位將皇后碼頭等同於食蛋撻的古物委委會:不要忘記,今天的政府的最高領導,亦曾被人譏為殖民地餘孽... ...


延伸閱讀:

有關保留皇后碼頭的意見和理由:
http://www.inmediahk.net/public/article?item_id=217113

有關反對保留的意見和理由:
http://paper.wenweipo.com/2007/05/10/PL0705100001.htm

星期四, 五月 10, 2007

西九長廊辦名車嘉年華(轉載)

阿涂一直跟進西九海濱長廊發展﹗

今個星期日,海濱長廊就有新節目,大家可以去睇下。

*****
(轉載自雅虎即時新聞)

西九長廊辦名車嘉年華

(星島) 05月 10日 星期四 05:19PM

「樂聚西九長廊 動感繽紛嘉年華」5月13日下午在西九龍海濱長廊舉行,展出36輛珍藏名車,並安排多項免費活動。展出的名車是來自不同年代、外型古典優雅的老爺車,也有經典跑車,全是收藏家的私
廣 告

人珍藏。其中歷史最悠久的包括1926年勞斯萊斯幻影1型、1950年賓利轎車6型、1957年柯士甸禧利、1961年勞斯萊斯銀雲2型、1966年保時捷911、1972年迷你小貨車等。嘉年華的節目包括花式單車表演、彈彈跳、攤位遊戲、綜藝表演、小丑派氣球。遊人可使用最近提供的單車租用服務,沿長廊踏單車,同時欣賞維港兩岸風光。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當天安排免費穿梭巴士來回九龍公園(柯士甸道正門)和西九龍海濱長廊。由九龍公園開出的穿梭巴士,由下午12時30分至下午4時,每隔15分鐘開出;由西九龍海濱長廊開出的穿梭巴士由下午12時45分至下午5時30分,每15分鐘開出。

星期五, 五月 04, 2007

Quote of the Day (4 May 2007)

"Returning violence for violence multiplies violence, adding deeper darkness to a night already devoid of stars... Hate cannot drive out hate: only love can do that."

Martin Luther King Jr. (1929-1968)
US human rights fighter

星期四, 五月 03, 2007

一條褲值多少錢?

一條褲值多少錢?行入街市雜貨舖,可能係三幾十蚊;一般傳統百貨公司,幾百到幾千;更可能係幾萬都得。但係可能可以值5億?我諗英女皇都未必有一條咁值錢既褲!

據我所知,一條咁值錢既褲就快响美國華盛頓出現。

呢條褲係屬於一個法官既。

原來,華盛頓入面有一間南韓移民開既洗衫舖,兩年前有一日有一位叫「Pearson」既官入左嗰間洗衫舖放低條褲俾佢地洗,兩日後法官黎攞番之時,舖頭搵唔翻出來,咁當然係以為唔見左啦,但係一個星期後唔知點解條褲又走翻出黎。當老闆想俾番官大人,不過官老爺唔肯收,仲指住舖頭張notice話 「保證滿意」,「即日取貨」("Satisfaction Guaranteed" and "Same Day Service"),而家唔滿意之餘仲未能即日交番俾佢,又唔肯陪錢,當然要告啦!

雖然後來老闆都賣佢怕不斷提d方案了結單野,但係官大人死都唔妥協,結果事件拖到今日,佢利用華盛頓當地保障顧客的法律,指舖頭違法應該判罰每日每次$1,500美元,因為有3個被告,有12次違反的事項,拖左1,200多日,計一計就係6千5百萬美金罰款,即係5億!

Pearson官呢種咁無良既做法已經引起各界人士既反响,因為佢做緊憲法法官,就快約滿,有團體要求唔好同佢再續約,甚至有要求要佢立刻辭官,同埋吊銷佢個律師牌。

好明顯,Pearson官既所作所為實是一種報復。要人成副身家都唔夠賠,仲要攪到自己「一褲都係」,怨怨相報何時了呢?

Source: AP

Quote of the Day (3 May 2007)

“Money never made a man happy yet, nor will it. The more a man has, the more he wants. Instead of filling a vacuum, it makes one."

Benjamin Franklin (1706-1790)
American statesman, investor and writer.

星期三, 五月 02, 2007

Quote of the Day (2 May 2007)

A friend is a gift you give yourself.
Stevenson, Robert Louis Balfour (1850-1894)
Scottish author of "Treasure Island" & "The Strange Case of Dr. Jekyll and Mr. Hyde"

1953年的試題

我係六十年代既人,七十至八十年代接受教育。好多時候社會都有聲音話當年學生水準好高,今日嗰D就差好多啦,當然亦有唔小人係持其他態度既。當年殖民地政府行精英主義,所以有一個金字塔式的學制,年級愈高,學位愈少,門檻亦多且高,小六一個試,中三又有淘汰試,幾經辛苦至有機會上高中,一關又一關咁過,學生壓力好大。咁我對上一代人要符合乜野水準同要求先至可以讀中學呢?睇下呢張圖或者可以窺豹一斑啦!